超速10%至20%的处罚规定
宁波奉化法律咨询
2025-05-05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以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八条和第119条,驾驶员在道路上超速行驶的,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。具体来说,超过规定速度10%至20%的,对情节较轻微的,以口头警告或者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教育批评,并记录在其个人信用记录中;情节较重的,处200元以下罚款,并记2分。若超过规定速度百分之二十或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50公里/小时以上,则将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,并记6分。此外,对于特定类型的车辆如校车、危货运输车等,超速可能会导致更为严厉的处罚。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,减少因超速导致的事故风险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:驾驶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不得违反道路和路外标志、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。具体规定由本法实施条例提供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八条:驾驶员在驾驶时,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以及交警的指挥,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。第四十九条进一步细化了速度限制的具体数值和测量方式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119条:对超速驾驶的处罚措施明确规定,当驾驶员超过规定限速百分之十至二十时,按以下标准执行:200元以下罚款,并记2分;当超过规定速度20%或高速公路上超50公里/小时,则罚金提高至500-1000元,并记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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